一、过渡期多长
据蚌埠拆迁安置律师了解法律没有规定拆迁安置的最长过渡期是多久,因此要看拆迁安置协议中的具体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周转房屋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出周转房屋。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被拆迁人或者自行安排住所的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周转房屋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
二、房屋拆迁形式
1.人民政府组织拆迁。
蚌埠拆迁安置律师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由人民政府或者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这是国家提倡和鼓励的一种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城市和城市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行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管拆迁机关的培训,并取得拆迁资格证书。
3.委托拆迁。
指拆迁人委托他人进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三、安置房的建设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要有房屋验收证书,所有许可证都要齐全,从施工到竣工都要符合安全标准。
深圳拆迁安置律师讲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按1:1.1或1:1.5的比例换算,具体可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