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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经典遗产纠纷案件

    案件一:

      韩师傅和牛妈妈有孩子韩晓英、韩晓安、韩晓荣、韩晓志、韩晓刚和我们的客户韩六女。 牛阿姨1999年死于疾病。 韩先生一直住在他所在地区的一所公共租赁房子里。 2000年,公共租赁房屋拆迁后,继承人购买了上海市通州区小面积住房。 韩先生写了一份公证书,声明房子是韩太太继承的。

      韩叔叔去世后,韩女士想按照上述公证遗嘱继承这套房子,但其他兄弟姐妹都不承认。经过多次沟通不成功,韩女士只好求助于深圳继承法律师,希望在继承案件中取得成功,避免亲戚之间的感情进一步分离。

      通过细心的沟通,周先生了解到,十五年来,韩女士一直在照顾韩大爷的起居,陪他就医,养老。但韩女士其余兄弟姐妹对遗嘱质疑,理由是老人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不强,无法去公证处公证。

      经过我们仔细研究分析了解案情后,深圳继承法律师认为,虽然没有其余兄妹对我方赡养老人的事实不认可,但通过韩女士提供的公证遗嘱、日常学习生活的照片、视频、老人进行就医开药的病案信息记录等多项证据足以证明中国老人是自愿将房产企业全部都是留给我方当事人韩女士所有。

      上庭时,被告韩晓芝表示,在老人最后一刻,韩太太不允许医生救出老人,并向老人送去酸菜,关怀而不献身。 面对指控,嘉莉律师强烈反驳说:通过证据表明,韩女士和妻子十几年来一直致力于照顾老人,而被告证人拒绝出庭,他们的证词也是有问题的。 韩寒还痛苦地对法官说,如果他一直敷衍送酸味食物的老人,老人怎么能一直到89岁。

      最后,面对深圳继承法律师的不懈努力和详细的证据,被告是无可辩驳的。法官也支持我们的主张,裁定房子应该由韩女士继承,五名被告帮助韩女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天内登记了所有权的转移。

      案件二:

      孙女士和孙先生是兄弟姐妹。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还有单位发的养老金、丧葬费和医保账户里的余额。由于父母没有留下遗嘱,上述房产中有一套由孙先生控制,孙先生不愿意向孙女士透露具体数额。孙女士曾和孙先生商量过遗产继承的事情,但孙先生态度极其坚决,拒绝将父母留下的遗产与妹妹分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孙女士找到了深圳继承法律师,求助专业的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涉及的房屋为孙子、祖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孙子、祖母去世后不留下遗嘱,案件涉及的房屋按法定继承处理。 对于孙先生的主张,自己购买的房子在投资上比孙女士多,在住房部门应该占有更多。 我们认为,由于孙先生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应该有更多的股份,房子应该由兄弟姐妹平分。

      一审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主张,决定房子由弟弟和妹妹继承,他们分担房子的50%。 孙某提起上诉,但在第二次审判中,法院仍维持原判决,孙某最终获得了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案件三:

      父亲过世后,李女士单独照顾帮衬抱病行不动方便的母亲14年,母亲因病去世后又操办了丧葬事宜。以后,她想要将父母的屋子过户到本人的名下,哥哥们却要分割父母留下的存款和遗物,才批准过户屋子。李女士拿出银行流水证实父母名下并未留下什么存款,哥哥们并不相信,并以此为理由不配合办理房子过户。李女士最后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她选择深圳继承法律师寻求专业的帮助。

      深圳继承法律师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李女士的父母活着的时间,就曾经经有过家庭集会发布屋子归李女士所有,并在公证处进行了遗言公证,三位哥哥同等批准。针对李女士哥哥们的诉讼要求,马状师马上收拾整顿出了的李女士父母的存款、抚恤金、丧葬费用的证据,证明李女士的父母的确是没留下存款。因此,马律师主张,涉案房产归李女士所有,李女士的哥哥们应该配合李女士将房产尽快过户,同时,由于李女士父母名下没有存款可以分割,案件受理费用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法院支持了我方的全数诉讼要求,判断房产归李女士所有,对方当事人应尽快合营办理房产过户。并且,我方当事人与母亲长时间寓居在一起,赐顾帮衬母亲的生活起居,尽到了首要的赡养义务,因此法院对于我方提供的存款、抚恤金、丧葬费用的证据予以采信,案件受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蚌埠继承法律师表示,想要预防遗产承继纠纷,父母应当早做准备。家理办理的许多承继纠纷案件都是由于被继承人活着时没有对本人的财产进行妥善处理,导致被继承人过世后发生纠纷。因此,增强遗产管理意识,选择合法的程序和形式对遗产进行分配是最有效预防纠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