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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律师谈老人占道卖菜被城管打成脑震荡索赔1万

    案件情况

      60多岁的老人卖点菜,被城管把她变成了脑震荡。在山东德州,一位63岁的阿姨在路上卖蔬菜苗。城管路的一位女士说,她占据了道路,强行带走了老人。老人拉着路的胳膊被拖走了5米远。陆用手把老人摔倒在地,把蔬菜砸在老人的脸上。老人受到处罚后,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脑震荡住院20多天。老人将城管局告上法院,总住院费1.1万元,误工费5000元。

     

      城市管理的地位非常尴尬。它不是一名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它有一定的城市管理权力。法律对城市管理的权限不明确,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过度执法问题。然而,这种困境并不是城市管理公司伤害老年人的原因。毫无疑问,路的执法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管道的一个地方有暴力的执法行为,其他执法行为没有问题。根据调查,老人在路边多次占用道路出售蔬菜,城市管理在五天内发出三次口头通知,但老人仍坚持出售蔬菜。

           蚌埠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占用道路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确实是违法的。城市管理作为城市环境管理的执行者,进行整改是合理合法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确实没有问题。

     

      但城市管理的执法行为导致老年人受伤是事实,老年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老年人不遵守城市管理的要求,占用道路出售蔬菜,但客观上,由于城市管理执法不当,老年人摔倒受伤。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双方承担50%的责任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住院费为1.1万元,老年人失业损失超过5600元,失业损失不是根据老年人的真实收入计算的,而是根据当地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大约284元/天,住院20天,大约5600元。一半的责任,城市管理最终需要赔偿8500多元。

     

      执法行为也需要合理。为了谋生和养家糊口,老年人不得不在街上卖蔬菜,但造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乱。为了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城市管理双方都有艰辛和委屈。

     

      法院的判决不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矛盾,而是为了让两者之间更加宽容和矛盾。从这个角度来看,法院可以判断城市管理赔偿1.7万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