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继承诉讼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纠纷诉讼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产未分割的,为共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暂停、中断和延长。
二、诉讼时效在什么情况下暂停?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非权利人的人为灾害,如瘟疫、暴乱等。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通知意见》第十七十二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侵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于暂停诉讼时效。
3.其他。比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未确定时,可以暂停时效等。
三、继承房地产需要纳税吗?
继承房地产是否纳税:
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继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不征收契税。
在《国税函20041036号》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征收契税,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时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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